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斯诺克比赛规则

来源:网络    浏览量: 时间:2025-08-13 08:35:28
      斯诺克比赛规则详细如下:
     
  • 器材规格
    • 球台:内沿竞赛面积约为 3569mm×1778mm,误差不得超过正负 13mm。球桌高度为 851mm 至 876mm。袋口宽度最小距离为 85.0mm。距离底岸内沿 737mm 画一直线平行于底岸,为开球线,开球线与底岸之间为底区。在底区内,以开球线中点为圆心,以 292mm 为半径画出的半圆形为开球区(D 区)。
    • :每个球直径为 52.5mm,公差应在正负 0.05mm 范围内,所有球重量必须相同,每副球的公差应在正负 3g 范围内。
    • 球杆:不得短于 914mm,且外观和结构与传统及被广泛认可的形态不得有较大差异。
    • 辅助器械:运动员可使用架杆、长杆等辅助器械,需按 WPBSA 所提供的设计参数制造。
  • 比赛流程
    • 开球:比赛开始前,参赛各方应采用抽签或彼此同意的方式来确定比赛次序。首杆运动员从手中球开球,将主球放在开球区(D 区)线上或线内任意位置,朝任意方向击打主球,且必须首先直接或间接击中红球。
    • 击球顺序:将红色球与彩色球分别交替落袋,直至所有红色球全部离台,然后按彩球分值由低至高(黄、绿、棕、蓝、粉、黑)的顺序击球,直至全部离台。
    • 击球规则:每轮次的第一击以红球(或指定自由球)为活球。如一红球或一被指定当作红球的自由球被击进袋,可继续击球,下一个活球应是所选的一个彩球。彩球被击进袋可得分,然后再将彩球放回置球点。红球全部离台后,彩球进袋后不再取出。如果击球方一击球没有得分或犯规,则其这一轮次击球结束,对方从主球停止的地方开始击球。如果主球出界,主球成为手中球。
  • 得分规则:打入一个红球得 1 分,打入一次黄球得 2 分,绿球得 3 分,棕球得 4 分,蓝球得 5 分,粉球得 6 分,黑球得 7 分。球员犯规被罚的分数应加在对手的分数记录上。
  • 犯规判罚:球未停稳就击球、击球时杆头触击主球一次以上等犯规,分值小于 4 分按 4 分罚分,大于 4 分按自身的分值罚分。击红球入袋后,尚未指定球就开始击球等情况,判罚 7 分。
  • 胜负判定
    • 一盘获胜:获得最高分数者获胜;对方认负,或对方由于 “无意识救球” 与 “不正当行为” 被判罚,另一方也可获胜。
    • 一局获胜:赢得该局全部或必须的盘数;赢得该局最多总分数与相应的累计分数;对方在该局由于 “不正当行为” 被判罚。
    • 一场获胜:赢得该场最多局数或获得最多总分相应的累计分数。
  • 特殊情况
    • 斯诺克:当主球处于无法直接瞄准下一个目标球的位置时,形成斯诺克。选手需尝试摆脱,若无法直接击打目标球,可选择任一彩球当红球打(自由球),入袋后得 1 分。
    • 僵局:裁判认为台面已形成僵局,会向双方声明,若几个回合之内局面再无明显变化,此局便成为无效,需重新开始。
    • 决胜球:当台面上只剩下黑球时,黑球入袋或犯规都将使本盘结束,除非双方比分相同。若比分相同,则重新放置黑球,运动员掷币猜先决定击球顺序,击球入袋或犯规导致本盘结束。